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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代理人的庭前准备

2021-08-30
研究发展 关于原告代理人的庭前准备
作者 王译萱
作者: 王译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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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前言
一、列明落实清单,收集对应材料
(一)收集案件材料应全面、客观
(二)梳理事实背景应准确、有序
二、拆解诉讼要件,分析证明路径
(一)核查诉讼主体
(二)确认诉讼管辖
(三)设计诉讼请求
三、准备诉讼文件,完成立案程序
(一)程序性文件
(二)实体性文件
结语


前言

剧本已经写好,
80%是剧本内的,
20%依赖的是经验,

是经过上百个案件历练后的临场发挥。


——摘于文康培训学校第106期暨开庭集训营《地产建工案件之诉讼要件与庭审表现》主题分享(文康高级合伙人王英律师)


相较于漫长的案件准备时间,庭审只不过是一瞬。不可否认临场发挥是优秀诉讼律师应有的素养,但是临场的能力离不开上百个案件的经验积累,以及庭前的全盘准备。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如何运用体系化思维布阵全局呢?


一、列明落实清单,收集对应材料

根据客户介绍的背景情况和初步材料,向客户出具该类型案件的摸底调查清单,列明需要客户落实的问题及收集的材料,再根据个案情况填充特殊问题。代理人就像一位医生,根据客户反馈的“病症”提供“方子”,并进行针对性“抓药”。


(一)收集案件材料应全面、客观

在收集案件材料时,代理人应引导当事人尽可能提供与涉案相关的全部材料,由律师进行筛选。以免出现当事人自认为A证据与本案无关,没必要提供;又或B证据不利于己方,不予示人等影响诉讼框架设计的情形。若原告拒绝配合,作为代理律师有必要进行书面提示,说明如果出现未尽的事实,会出现相应的法律风险。


从客户的立场出发,代理人应最大程度地减少沟通成本以及理解负担。这就要求在向客户提供落实清单时,指向应当明确、具体。譬如,“请贵司落实货款支付情况,并提供银行转账凭证、银行汇款回单或收款方出具的收款确认书等”显然比“请贵司提供支付货款的相关证据”更加明确,减少客户理解负担,以及沟通成本。


(二)梳理事实背景应准确、有序

初次拿到案件材料后,常习惯于以时间为主线梳理大事记,从案件事实发生的初始时间到诉讼阶段进行全面的罗列和说明,尽可能反映案件发展全貌。

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是,在梳理过程中,可能会发现前期未留意的重要事实或疑点问题;二是,代理律师需要对案件基本事实及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了如指掌,这是庭审中发挥应变能力的基础。

对于大事记的表达方式,可以借助图表、幕布等实用工具进行呈现,清晰且有序。
对于大事记表格来说,建议浓缩为“五列N行”,五列为序号、日期、事项、主要内容及说明,并就重要事实进行高光标识,可参考下表:


序号
日期
事项
主要内容
说明
1
x时点
A公司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项目名称:
2.开工日期:
3.竣工日期:
4.总价款:
……
现项目名称变更为:
2
y时点



3
z时点




若采用“幕布”软件进行大事记的处理,建议采用“分级标题”的形式,如一级标题为“序号+时间+事项”,二级标题为“主要内容”,三级标题为“说明”。同时,幕布大纲完成后也可切换为思维导图,具有较好的视觉体验。 


2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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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拆解诉讼要件,分析证明路径

在诉讼策略框架下,拆解诉讼要件,如核查诉讼主体、确认诉讼管辖、设计诉讼请求、评估诉讼风险等。

(一)核查诉讼主体

1.谁起诉

通常情况下,起诉主体不难判断,但切忌想当然地以客户为原告。例如,有的关联公司之间名为两块牌子,实为一套人马的情况,起诉时需要严格区分权利主体已确定适格的起诉主体。

2.起诉谁

首先核查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认诉讼主体存续状态以及相关工商信息。

若客户诉请是实现债权类的案件,还需核查相对方的涉诉情况、失信情况、财产情况等,上述信息将直接影响财产保全申请,乃至诉讼策略的制定。

(二)确认诉讼管辖

管辖是诉讼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解决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问题。

首先,确认该案是否适用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若是专属管辖,则可在此基础上继续确认级别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结合当事人住所地是否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划,以及具体案件的标的额予以确认。)



若不是专属管辖,则需要确认地域管辖。就地域管辖而言,原则上为“原告就被告”,但也存在例外情形,需要参考不同纠纷类型进行判断。


# 法条链接 #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三)设计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的设计以确定请求权基础为前提,即确认当事人享有何种权利、各方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以及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简言之,“谁向谁,依据何种法律规范,主张何种权利。”

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为例,诉讼请求为: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第一步:确定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的约定,是验收合格之日?竣工结算之日?还是资料移交之日?

第二步:根据《新建工司法解释》第9条及《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12条的规定,固定证据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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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根据《新建工司法解释》第27条,确认利息计付起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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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设计诉讼请求时,可以考虑借助《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适用要点与请求权规范指引》。该文件以案由体系为框架,列明了主要适用的法律规范,有助于区分权利类型、权利性质,明确权利请求的基础。



三、准备诉讼文件,完成立案程序

诉讼文件的准备可以区分为程序性文件与实体性文件两种。

(一)程序性文件

程序性文件可参考下表,在此就一审民商事案件常规立案材料进行一般性列举说明,具体的立案要求建议提前咨询受诉法院的立案庭,尤其是外地立案情况,除上文列举的材料外,还应关注诉讼财产保全、诉讼费用的缴纳方式等问题。


程序性文件
原告为法人
原告为自然人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被告主体存续证明(如有),在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中打印基本信息即可。
5
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字捺印)
6
律师事务所出庭函
7
代理人律师证复印件


(二)实体性文件

1.民事起诉状

诉状的要素包括: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管辖法院。我们前期对诉讼要件的拆解的工程中,已完成了调查和研究,可以直接填写诉状。

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在结构上应当逻辑清晰,从核心观点展开讨论;在措辞表达上应当精准凝练。以建设工程案件为例,一般情况下起诉状的体量可控制在一页半。


2.证据清单及主要证据


组织证据材料并起草“证据清单”是该阶段工作的重点。

立案时的证据标准是能够完成立案,即诉状里有支持法律关系的证据、原被告主体的证据,以及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正确。理论上,具有一份施工合同即可完成建工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据案件不同情况,为了在法官拿到案件时扩大我方作为原告首先提交诉状与证据的“先手”优势,可以适当提供一些压倒性且被告手中有的证据,比如结算书、催款函等。


对于被告没有的其他证据,可以考虑在庭审举证环节,根据抗辩的情况分层提交。

为了准确定位哪些是立案证据、哪些是压倒性证据、哪些是不同级别的反驳证据,我们需要在庭审前将全部证据进行评估分级,最终提取一级证据作为立案证据。


结语


所谓“不打无准备之仗”,针对律师的诉前准备工作,除了经验的积累,更需要缜密的庭前准备,如此方可做到层层递进,全面系统。

又所谓“于细节处见真功夫”,我们也需要把诉前调查取证等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从而尽最大努力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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