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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进松律师作为工会方协商团成员参加中国船员集体协商
作者
文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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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在北京开展中国船员集体协商,马进松律师作为工会方协商团成员参加。协商达成的新协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船员最低基薪等将得到提高。
马进松律师(后排左一)见证双方达成协商成果 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商成果: 一、协议附件2东南亚航线最低伙食费标准调整为8美元/人/天。 二、协议附件5 《船员在船伤病亡处理行业标准》第二章工伤死亡补偿注①改为:计算补偿金额时,在船工资月收入大于或等于15000元的,以15000元为基数计算;月收入小于或等于10000元的,以10000元为基数计算;月收入大于10000元小于15000元的以实际收入计算。 三、中国船员最低基薪三副三管提高4%,其他职务均提高2%。 四、协议更改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本次协商中有三项重要提升:一是东南亚航线最低伙食标准得到了提高;二是船员在船伤病亡处理最低标准得到了提高;三是船员最低基薪得到了提高。 双方定于2019年12月底前对协议进行重新协商。 协商现场 文康律师连续多年作为工会方协商团成员参加中国船员集体协商工作,为有效维护船员合法权益、稳步提升船员福利待遇、积极推动达成合理的协商成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