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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调研组到访文康进行“智慧法院”专题调研

2019-03-05
文康资讯 山东大学调研组到访文康进行“智慧法院”专题调研
作者 文康律师事务所
作者: 文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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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大学“智慧法院”调研组刘秋丹、史志强、孙泽宇、王福强、杨敏五位研究生同学到访文康青岛总部,调研“智慧法院”相关情况,文康所合伙人、商事诉讼部主任董杰律师携团队接待并配合完成本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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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与董杰律师团队交流


调研会前一天,董杰律师已协调将调研组的调查问卷请所内同事进行了填写,并就调研组关心的“智慧法院”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大量实践和书面调研,形成了一份书面报告。


会上双方对相关调研问题进行了充分、深入讨论,形成了大体成果。调研组对此次调研表示满意,对文康律师为配合调研所付出的大量时间和精力表示感谢,对给予的尊重和真诚表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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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与文康律师合影留念


调研

内容


1.您体验过智慧法院吗?如果有,请大概说一下是什么功能?


诉讼是文康的重要业务,商事诉讼部与法院的工作接触较多,在全国范围之内对智慧法院有着多维度的体验。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顶层设计,智慧法院是指“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法院,目前智慧法院的功能主要有网上立案、网上预交诉讼费、网上申请退还诉讼费、科技法庭、鹰眼查控网等。我们代理案件过程中,对智慧法院体验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


体现在司法大数据服务网有涉诉信息服务、类案智能推送、智能诉讼评估等功能,便于专业分析研究。


(2)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通了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推行网上立案,实现了三级法院同步“网上缴费”功能,并有短信息通知服务。省外法院,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可网上查询、网上立案、网上应诉等。


(3)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具备庭审直播功能,在其官网上有直播预告的通知,便于观看,并采用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提升庭审录入效率。


(4)基层人民法院


市南区人民法院可24小时网上立案,并推出电子送达功能。


市北区人民法院,新建成使用的诉讼服务中心,除综合服务窗口外、另专辟安检服务区、导诉服务区、候访服务区、调解服务区、接访服务区等,实现诉前调解、立案、查询等“一站式”集约服务。


李沧区人民法院在已有的功能上,不断探索新的可能,如网上开庭等。


崂山区人民法院提供自助扫描设备,当事人可自助扫描诉讼材料同步转换成电子数据生成二维码,立案庭提取二维码即可完成网上立案,通过自动编目技术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流转,提高立案审判效率。


即墨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上实现网络财控,在办公室就可查询当事人名下的车房、财富通等信息。


省内一些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网上立案自助服务区,配备外网电脑、一体机、高拍仪等专业设备,有效解决现场立案等候时间长的弊端;同时,正在推进实施网上卷宗流转,便于查看。


2.智慧法院的优点


智慧法院的优点大体有五点:


(1)公正性


智能化司法本身包含着透明性,透明就意味着便于监督,同时因为电子化司法具有显著的客观性和可检阅性,由此压缩主观主义、偏颇主义司法的存在空间,从而使司法更容易获得民众的理解和信赖,公正性更容易得到实现。


(2)效率性


智慧法院为提升司法效率提供了一个捷径,网上立案、自助扫描设备等可让司法的纸质化操作和人力资源投入减少,司法的高效获得了可能与实现。


(3)科学性


通过数据搜集和挖掘技术,可以从海量司法数据中正确认识和把握审判规律,确保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提高司法水平。


(4)辅助性


智慧法院建设让审判辅助性事务集中管理,如将管辖、送达、保全、查询、庭审速录等审判辅助事项剥离出来,交由司法辅助集约服务中心等相应部门进行处理,有效缓解了法官的工作压力。


(5)便民性


智慧法院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实现阳光司法。通过互联网办理诉讼业务,变“群众跑”为“数据跑”,诉讼过程的各个环节全程留痕,有迹可查。


3. 智慧法院的不足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认清不足,才能更好地推动事物发展。智慧法院的不足体现在以下方面:


(1)工具理性对司法本意的削弱


技术作为人类改造客体世界的手段、程序和方法,与理性具有天然的契合性。理性思维的逻辑分析、预测功能以及权衡利弊的理智选择能力,与信奉效率至上的技术联姻,最终融合为工具理性。智慧法院是典型的工具理性的代表,简化审判流程、降低法官工作强度,更好地便民服务是其基本功能。但是,诉讼的过程本身内含明情析理和定纷止争的功能。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考虑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为其判决陈明理由。法官在其判决上签字实际上也是向当事人保证他参加了诉讼的全过程并对判决负责。这些制度安排使我们能够认可司法效力,而人工智能无感情的理性判断在说服力方面存在着劣势。举例来说:以前去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之后当场会进行指导,指出不足之处,这本身也是一次普法的过程。而现在,推行网上立案,材料在网上提交,反馈不像以前那么详细、有温度。


(2)法官很可能不得不过于注重数据


在智慧法院中,法官的一举一动都被自动记录下来,经过智能分析后呈现给管理者,考核指标前所未有的繁杂清晰。不管这样的考核是刚性还是柔性,管理者对法官的主观印象已客观生成,法官很可能不得不将数据作为行动的重要参考。可以合理推断的是,法官会仔细考量指标体系的权重和意义,优化自己的司法行为,精心管理自己的数字痕迹,以生成一张漂亮的数据报表。据说,有的法院还有“任务” ,比如每个月网上立案数量要达标,或每个月直播一起案件等,这无疑给法官的工作增加了难度。


(3)技术外包对司法公信的影响


在现阶段,法律人一般对信息技术研究的较少,法院的大数据人才更是稀缺,技术外包是建设智慧法院的不二选择,那么需求匹配、算法干预和数据安全等就成为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潜在风险。


4.智慧法院能普及吗?普及难度在哪里?


按事物的发展规律来讲,可以普及,也希望普及。难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技术方面


智能化司法不是用数字为司法披上时代的外衣,也不是用智能化形式与传统的纸质化进行简单对换,更不能止步于为数字而数字的设备硬件安置,而是要在智能化的平台上充分发掘其潜在的各项功能,以实现司法功能的全面升级,有效地提升司法品质,助推法治中国进程。


(2)人员培训


不仅需要对公检法系统内的人员进行培训,如何使用智能化系统及需养成智能化办公的习惯,也包括对法律服务者群体的培训,以节约诉讼时间和成本。


(3)数据收集


收集司法数据最为关键,应实现和保持其完整性、精准性、一致性和及时性。智能化司法的全部生命力在于数据的客观化,数据的客观化也包含着数据的全面性;如果失去数据的客观性,则智能化司法势必陷入司法的假象之中,终究于公正司法无补。


5.您期待它有哪些提升?


就我们的感受来讲,智慧法院已经在发挥作用,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很多方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建造“24小时法院”,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通过“24小时法院”内的自助立案一体机、案件查询一体机、文书查阅打印一体机等各类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实现自助办理立案、上诉、申诉、交费退费、材料提交、流程追踪、送达确认、法官预约、庭审查询等20多种自助诉讼服务,实现除开庭外绝大部分诉讼业务“自助办”“一键办”。此外,还开通了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法官可直接在网上申诉信访材料、网上办理、答复。除省高院外,目前山东省内有3家法院也已建成“24小时法院”,正在建设的有9家法院,已列入建设计划的有4家法院。


相信这些功能都能得到普及,但要知道,这需要大量的工作及技术资金支持,也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要理解我们的法院和法官,他们现在的工作量与之前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要给他们时间和空间。同时,智慧法院功能的发挥不仅仅需要法官努力。作为当事人,要了解、学习法院推出的智能化功能,能在网上办理的业务可选择网上办理。作为执业律师,要提醒、协助当事人网上办理业务。上下携手努力,方能更好实现推行智慧法院的目的。


最大的智慧一定在人身上,技术只是辅助手段,人们用技术来助推智能化司法进程。


为配合本次调研,文康律师在总结分享了自身体验外,还调研参考了大量学术文章,部分文章如下:


[1] 蔡立东. 智慧法院建设:实施原则与制度支撑[J]. 中国应用法学, 2017(02):19-28.

[2] 冯姣,胡铭. 智慧司法:实现司法公正的新路径及其局限[J]. 浙江社会科学, 2018(06):67-75+85+157.

[3] 高一飞,高建. 智慧法院的审判管理改革[J]. 法律适用, 2018(01):58-64.

[4] 龙飞. 智慧法院建设给司法带来的十大变化[N]. 人民法院报, 2018-10-31(008).

[5] 汤维建. “智慧法院”让司法更公正、更高效[J]. 人民论坛, 2017(04):89-91.

[6] 马超杰. 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N]. 人民法院报, 2018-08-25(002).

[7] 王辰阳. 人工智能下的智慧法院[J]. 法制与社会, 2018(19):87-88.

[8] 王小梅. 中国法院执行迈向智慧时代[N]. 人民政协报, 2018-09-11(012).

[9] 徐骏. 智慧法院的法理审思[J]. 法学, 2017(03):5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