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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资讯 | 赵吉军律师参加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研讨会并发表主题演讲

2019-11-27
文康资讯 文康资讯 | 赵吉军律师参加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研讨会并发表主题演讲
作者 赵吉军 ,张瑜
作者: 赵吉军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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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至23日,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研讨会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9年年会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学者、法官和企业人士共350余人参加会议,共同研讨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热点问题。文康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赵吉军主任、张瑜律师参加了年会和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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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3日上午的主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罗东川作《努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共同体,开创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篇章》主旨演讲。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周翔、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副司长赵梅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任谭剑、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知识产权处处长黄建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高级顾问吕国强等嘉宾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23日下午,专利法论坛、版权法论坛、商标法论坛、竞争法论坛、商业秘密论坛、知产商业化论坛等六个分论坛同时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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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吉军律师在专利法论坛上就“专利法修改及制度完善”专题发表了《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权无效抗辩的现实性分析》主题演讲。


赵律师从我国专利侵权和确权诉讼的现状出发,分析了在侵权诉讼中引入专利权无效抗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议在复杂专利无效事由坚持二元制模式下行政确权审查同时,将部分较易判断、裁判标准易于统一的专利无效事由合理分配到民事侵权抗辩中,如新颖性抗辩、保护范围不清楚抗辩等,允许被告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作为侵权抗辩事由提出,赋予侵权审理法院对无效抗辩事由的审查权和专利效力的直接判定权。


赵律师特别提出,侵权诉讼中专利无效抗辩是专利无效行政审查的分离和补充,对有效解决专利纠纷具有独立价值;专利侵权诉讼中无效抗辩的审查,应突破多数人建议的个案审查、个案认定的观点,法院判定无效抗辩成立的结果,应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对世性,从而实质性解决专利纠纷,节省资源、提高效率,这一独特见解引起与会者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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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专利业务负责人之一,赵吉军律师还承担了研讨会专利论坛的整体组织工作,主持了“专利运用及专利诉讼实务”专题下的研讨活动。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上海知产法院、高校、企业及律师界的十位嘉宾在专利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论坛现场气氛热烈,获得参会者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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