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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丽律师当选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2021-09-13
文康资讯 王凤丽律师当选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作者 文康律师事务所
作者: 文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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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省消协”)第六届理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文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凤丽律师当选为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任期五年。


省消协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修订了《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本次会议大力支持。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同志对本次会议作专门批示,分管副省长李猛同志和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同志对会议作了重要讲话,并对省消协第六届理事会的成立、理事会领导机构以及各位理事的当选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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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丽律师自2019年5月份受聘担任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常年法律顾问、2020年1月1日起受聘成为消费者维权律师团成员以来,钻研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多次举行帮助消费者维权公益活动,在消费维权领域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


当选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理事,王凤丽律师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坚守初心,牢记责任,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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