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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助力隆华新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

2021-11-10
文康资讯 文康助力隆华新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
作者 文康律师事务所
作者: 文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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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0日,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隆华新材,证券代码:30114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隆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7000万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7.05亿元。文康律师担任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上市提供了全流程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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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位于山东淄博,成立于2011年3月,是国内专业的聚醚多元醇、聚合物多元醇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规模化企业。公司产品尤其是POP产品在聚醚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近年来,隆华新材荣获了“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山东省瞪羚企业”等多项荣誉。本次隆华新材成功上市,成为淄博高青县首家上市公司。

自2015年起,文康律师事务所即为隆华新材提供了股改、规范及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公司2017年启动IPO工作,文康继续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项目签字律师为文康合伙人赵振斌律师和高科律师,项目组其他成员还包括本所律师张本良、鹿莎莎、朱晓娜等,李涛、王莉、赵春旭、张鼎新、杨甜等律师均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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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振斌律师出席答谢酒会

隆华新材本次成功上市,是继华仁药业(300110)、蓝帆医疗(002382)和圣阳股份(002580)之后,文康IPO业务的又一佳绩。文康将继续秉承“务实敬业、做今日事,合作致胜、创百年所”的理念,深耕证券法律业务,不断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证券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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