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助力上合示范区创新发展

2023-07-06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助力上合示范区创新发展
作者 张政国
作者: 张政国
转发


本文荣获由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主办、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承办、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协办的“2023上合示范区检察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征文一等奖。因篇幅有限,本文内容稍有删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1]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推出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纲领性文件,对我国知识产权未来发展进行了战略布局和规划。而且,“十四五”规划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着重描述,积极推动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更是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了新高度,彰显了党中央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力度。


上合示范区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宣布的国家战略,旨在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承担着青岛打造长江以北地区国家纵深开放新的重要战略支点,推动形成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国家使命。[2]作为保护创新的重要抓手之一,上合示范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方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合规体系,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笔者从律师业务视角出发,以所在团队、单位等参与的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与刑事案件为例,阐述上合示范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针对上合示范区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着力构建事前合规保护体系



在上合示范区,国企、民企、跨国公司等各种企业类型丰富,既有管理风控体系相对完善的上市公司、大型国企,也有规模虽小但拥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上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等文件,探索改进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机制,积极深入企业进行法治宣讲,引导企业注重知识产权保护。[3]


经过长时期连续性的普法宣传,上合示范区内企业普遍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各自阵地积极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合规保护体系。以笔者参与服务的某国企合规体系建设为例,该企业的主营业务涉及多项知识产权客体,但是由于部门职能存在交叉,涉及知识产权的管理职责并不明确,未能配备专门的岗位员工管理。之前单纯依靠行政部门的垂直管理,通过行政命令等方式进行专项排查和梳理,在如今面临业务规模不断壮大,主营业务范围多元化的时代,知识产权管理缺失的问题已经凸显,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该企业积极响应中央、省市的号召,着力通过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来梳理系统性风险,理顺管理脉络、细化企业规章制度,确保企业依法合规运营。笔者所在的合规团队包括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的多名资深律师,通过跨部门重组形成有效专业力量,协助企业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将“对合规义务的主动遵守”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团队通过深入排查企业存在的合规风险,评估合规风险等级,优化企业的日常流程管控,特别是进行知识产权领域的专项合规建设,针对著作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客体,进行逐门逐类的系统登记,对日常的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同等进行流程优化,同时设立知识产权合规专员,对可能涉及侵权的版权、文化创意等提前介入进行风险排查,设定知识产权领域的合规风险预警,同时衔接风控部门与法务部门,将可能涉诉的事件及时进行对接处理,避免发生合规风险。


知识产权是企业竞争力和核心要素,加强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是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是响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指示的重要抓手。[4]笔者所在团队通过长达半年的时间,为该国企构建了全方位的合规管理体系,重点进行了知识产权专项合规建设,进一步厘清了管理组织架构,切实加强了党委的领导作用,提升了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水平,优化了合规管理部门职责,培育了企业合规文化,为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助力,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


从实务反馈来看,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构建公平、公正、安全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作为重要任务,协调调动各级机关、执行部门、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积极性,提前介入企业日常的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的知识产权合规建设,建立起规范高效的风控制度,同时针对上合示范区内进出口企业较多的现状,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提示,形成知识产权保护“防患于未然”的良好氛围。


积极打击个别企业侵权、攀附、仿冒等不诚信行为,努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作为服务于国际组织发展的国家级示范区,上合示范区承担着我国同上合组织国家互联互通,着力推动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开放格局的重要使命。[5]因此,上合示范区内各级政法机关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健康等息息相关的涉农产品、地理标志和文化体育产品侵权假冒行为,通过联合各级执法部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以笔者团队代理的某商标侵权案为例,被告为一家专门为某国企业定牌加工体育用品的企业,该企业按照某国企业提供的商标,在境内进行生产加工,然后将产品出口至该国。企业在出口货物过程中,被青岛某海关发现可疑并查获,该海关执行部门立即向商标权利方英国某企业发送了《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调查结果通知书》,载明扣留的货物不能确定是否侵犯其在总署备案的相关知识产权,并告知应在50日内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否则将对上述货物放行。


商标权利方找到笔者团队委托维权,笔者团队迅速在人民法院启动证据保全程序,并在海关法制部门的协助下,于限定期限内顺利查封了上述货物,并进行了拍照封存,为日后的诉讼维权保留了重要的证据。笔者团队在后续的侵权诉讼程序中,主张立即销毁案涉货物并要求索赔的诉讼请求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本案的顺利维权,离不开上合示范区内各级机关的大力支持,而本案也是上合示范区积极参与打击个别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所产生侵权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通过实施一系列的组合拳,上合示范区内各项生产经营稳步进行,个别企业侵权、攀附等不诚信行为日趋减少,各企业积极构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风气已经形成,为上合示范区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外商公司等奠定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基础,目前示范区内企业的投资规模、大型企业数量正在不断攀升,上合国家之间的贸易额不断取得新高[6],国家对上合示范区青岛片区的宏伟蓝图正在逐步变为现实。


探索建立刑事合规制度,实现惩治犯罪和保护企业双重功效的有机结合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了在全国影响广泛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此背景下,上合示范区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建设,重点围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企业合规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措施,在对性质恶劣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坚决打击的同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犯罪社会危险性较低的企业注重惩罚与合规引导相结合,通过引入第三方合规评价体系,督促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并通过监督、保障合规体系有效运行,引导企业在合法、合规的道路上继续发展。


以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为例,该涉罪企业原系某知名啤酒经销商,后由于外地某啤酒的散啤价格远低于青岛某知名啤酒,遂纠集其他同案犯,采取分工协作的方式,使用青岛某公司具有商标标识的专用啤酒桶,灌装外地某啤酒公司生产的散啤酒,并将灌装后的啤酒混在青岛某公司生产的真啤酒中售卖。后经群众举报,青岛某知名啤酒公司进行调查后报案,多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涉案企业也面临着停产停业的困境。


由于犯罪情节较轻、涉案金额未达较大标准且已达成和解,在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经犯罪嫌疑人以及涉案企业主动申请启动合规整改程序,检察院审查批准后,当地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从专业人员名录库中分类抽取产生三名专家组成第三方组织,根据涉案企业及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情况及多次沟通情况,依据《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以及《企业知识产权合规标准指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标准,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提出修改建议,制定针对性的合规评估指标,并通过文件审阅、现场实地考察、访谈调研等方式检查涉案企业整改情况并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后形成书面的《涉案企业合规监督考察评估报告》,最终检察机关依据该报告作出合规不起诉的决定。经历了此次合规整改、搭建起合规管理体系后,该企业及相关当事人也意识到合规经营、合规管理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价值,并承诺在第三方组织指导建立的合规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保证让“纸面上的合规”落到实处,让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在企业内部真正落地。而该企业最终获得重生,离不开检察机关强化检察服务保障功能司法理念的转变。


总体上,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探索建立刑事合规制度能够产生诸多积极意义,督促企业遵守内部合规风险防控义务的同时,达到预防、及时发现并合理惩治企业运行过程中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7]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应尽可能地进行预防,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最重要的是预防知识产权侵权[8],一旦发展到刑事案件,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企业,推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相当于为其提供从宽处罚的依据。因此,对于企业有意愿、有能力推行合规整改,在符合整改要求的情况下,应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在企业意识到违法的同时,用最小的代价挽救企业。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让知识产权合规文化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近年来上合示范区内各类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得到大力提升,包括律师在内的其他法律职业共同体也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活动,为上合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贡献力量。今年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胶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开展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专题活动,先后组织企业和律师座谈会、现场解答群众提问、发放宣传图书等方式,继续加强企业和企业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努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破解企业维权难题,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保护创新良好环境。[9]


合规文化是企业合规建设的核心和坚实支撑。通过营造良好的企业合规文化,不仅可以促使合规理念深入人心,还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影响、规范企业的决策部署,防范外来和内在的合规风险,有利于企业的良性、有序发展。以笔者为某企业服务的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项目为例,企业通过律师团队的智力支持与指导,定期开展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合规文化培训,通过讲解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类型及常见的侵权方式,让全体员工绷紧合规之弦,倡导合规管理、生产与经营,同时对于企业的专利和商业秘密等核心竞争力,力求努力构建保护防火网,设置多层级保护体系,避免核心秘密的外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笔者服务的该家企业曾经发生员工带走企业的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的情况,为该企业带来严重的经营风险与合规风险。该企业委托笔者团队对全体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专项合规培训,重点培育员工的合规理念,让员工充分意识到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风险,特别是部分案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避免员工由于合规意识淡薄而涉嫌违法犯罪。


除此之外,笔者团队还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向员工介绍了商业秘密合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组织严谨有序的专题授课、印制合规学习手册、进行合规宣传栏的制作等方式,该企业的合规文化得到显著优化,企业员工的合规意识得到普遍提升。该企业树立的合规形象不仅帮助其在业务发展方面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更使得企业在管理、经营方面行稳而致远。


结语



上合示范区各级单位正在积极构建一体化、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上合示范区的创新发展提供助力。上合示范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各部门、各企业积极按照知识产权合规要求开展生产、作业、监督工作在此过程中合规文化得到进一步宣扬,上合示范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未来,上合示范区必将发挥好青岛面向海洋的桥头堡优势,彰显在“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和海上合作中的重要作用,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上合力量!

【注释】

1.参见《习近平: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人民网网址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2/1009/c1008-32541249.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4月20日.


2.参见《上合示范区(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载于青岛政务网,网址http://www.qingdao.gov.cn/yfqd/tzqd/tzqy/202201/t20220112_4221561.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5月2日.


3.参见王廷祥,丰建平,丁彩彩.探索建立服务上合示范区建设检察工作模式[J].中国检察官,2019(21):23-25.

4.张鹏.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引领下的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要点[C]//上海市法学会.《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12卷——中伦律师事务所卷.《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12卷——中伦律师事务所卷,2023:328-332.DOI:10.26914/c.cnkihy.2023.005431.

5.青岛商务局西亚非洲处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中国 - 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青岛商务局网站http://www.qdbofcom.gov.cn/n32208327/n32208334/n32567882/n32567883/190725114530083436.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5月10日.

6.参见《总投资271亿元的8个重点项目签约落地!上合示范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再添新动力》,载于《上海证券报》,网址https://www.sohu.com/a/674448543_120988576,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5月12日.

7.参见严驰. 论企业知识产权刑事合规建设[C]//上海市法学会.《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13卷——新兴权利与法治中国文集.《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13卷——新兴权利与法治中国文集,2022:233-240.DOI:10.26914/c.cnkihy.2022.046234.


8.参见周玉琴.企业知识产权刑事合规的宏观体系建构[J].法制博览,2022(21):25-28.
9.参见《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知识产权周系列活动》,载于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网址http://www.jiaozhou.qdjcy.gov.cn/html/jcdt/20230427/1/398.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5月10日.
【参考文献】


1.吴汉东.知识产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

2.陈瑞华.企业合规基本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20.

3.陈瑞华.企业合规视野下的暂缓起诉协议制度[J].比较法研究,2020(1):1-18.

4.王荣群.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J].区域治理,2021(49):65-67.


5.王廷祥,丰建平,丁彩彩.探索建立服务上合示范区建设检察工作模式[J].中国检察官,2019(21):23-25.
6.傅建飞.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模式的探索与优化[J].中国检察官,2022(11):23-26.


图片


张政国

合伙人

zhangzhengguo@wincon.cn

张政国律师,山东大学法律硕士,文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具有律师和专利代理师执业证,主要擅长知识产权授权确权及侵权案件和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服务客户包括大型省市国企和外资企业等。

家法承法团队


李凤凡律师是家法承法团队特聘顾问,拥有近20年专职律师从业经历,一直专注于深耕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参与数百起疑难复杂的婚姻、继承纠纷的案件代理。为诸多中高净值人士、金融机构或公司提供专业、完善的婚姻家事、财富传承或公司商事综合法律服务方案,深受客户信赖。

家法承法团队集合了精通婚姻继承、保险、信托、财税、公司、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二十余位资深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出色的谈判技巧,通过辅导、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法律服务。

家法承法团队擅长处理重大、疑难的婚姻、继承、析产等家事诉讼法律纠纷,在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的同时,擅长对家族(企业)财富管理与传承架构的系统设计和落地实操,针对家庭财富的不同形态以及客户对财富管理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有效地进行财富管理与规划及企业风险防范。实现了从单纯的婚姻家事诉讼领域,到家事与企业的交叉领域,再到私人财富管理领域,旨在用深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婚姻家事经验、智慧的财富管理能力、扎实的公司商事思维、真诚的服务理念为客户的家庭幸福、事业发展、财富传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