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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案例
认可与执行香港仲裁庭临时仲裁裁决案
2022-12-21
文康案例
认可与执行香港仲裁庭临时仲裁裁决案
【特点意义】
文康跨境争议解决典型案例,入选青岛海事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
创新性:
1. 宾坦公司在香港特区登记为“注册非香港公司”,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依据当地法律申请清盘,香港高等法院依据衡平法作出认可宾坦公司根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进行的清盘程序。
2. 青岛海事法院在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过程中,宾坦公司主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及香港《公司(清盘及杂项)条例》的规定,申请不予执行本案仲裁裁决。
3.文康律师协助法院查明香港特区法律适用,最终青岛海事法院认为,宾坦公司系股东自动清盘,不符合《公司(清盘及杂项)条例》“非香港公司不得根据此条例自动清盘”的规定。因此,裁定认可与执行所涉两个香港特区仲裁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