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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领世华府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6-02-06
文康案例 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领世华府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作者 唐仪伟 ,刘莹
作者: 唐仪伟 ,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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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受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的委托,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在案涉工程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双方就最终结算价款即付款产生争议。对方作为发包方,以合同系“上限总价合同”为由,拒绝对合同外未经签证单确认的工作联系单工程量、材料涨价导致的差价等应予以认可,主张仅按照合同约定的上限价进行结算。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的判决数额在实质上突破了双方合同约定的上限价,为当事人多争取了数百万工程款。

【案件亮点】:代理律师通过层层举证、鉴定、多次提交代理意见和专项意见与法官沟通,最终突破合同约定,实现当事人权益的最大化:一是成功突破合同“上限总价”壁垒,实现超额确认:面对合同明确约定的“上限总价”数额,且工作联系单中的合同外工程量、材料涨价费用未经签证单确认的情况下,代理律师通过层层举证及对建工领域司法实践的深入研究,最终使对方在鉴定中同意工程量按照竣工图进行确认。同时通过提交代理意见和专项意见,最终判决数额实质突破了合同上限总价的壁垒。二是通过多层举证与专业论述,重构风险分配:在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材料涨价风险由承包方承担的情况下,代理律师紧扣甲方迟延供材、延误工期等违约事实,通过提交多份工作联系单、石材到场记录、幕墙加工图审批表、双方沟通记录、市场价差材料等证据,在当事人可提供材料有限的情况下,形成了有力的证据链,在最大程度上论证了因发包人违约所致期间的材料价差应归责于发包人。该主张获得法院采纳,判决对方承担材料调差费用180万元,扭转了风险分配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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