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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卷钱跑路后,家长法律维权指南与追讨学费策略

2025-06-02
专业文章 教育机构卷钱跑路后,家长法律维权指南与追讨学费策略
作者 刘芳欣
作者: 刘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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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守护。聚焦日常生活中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常见问题,文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小组特别邀请多位律师进行专题解答,组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专题,自6月1日起陆续推送,以期从法律角度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有益指导。本期主题为“教育机构卷钱跑路后,家长法律维权指南与追讨学费策略”。

在当今教育培训市场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教育机构卷钱跑路事件频发,给众多家庭带来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本文将从法律视角出发,系统分析家长在面对教育机构突然关闭或负责人失联时的维权路径,包括如何收集证据、选择维权方式、诉讼策略等关键环节。本文旨在为家长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法律维权方案,在不幸遭遇机构跑路时能够有效追讨学费,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教育机构跑路现象与典型案例分析

近年来,教育培训行业蓬勃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机构跑路事件也层出不穷,成为困扰广大家长的社会问题。这类事件通常表现为教育机构在收取高额学费后突然停业负责人失联场地关闭,导致家长既无法继续获得教育服务,又难以追回已支付的费用。从法律角度看,教育机构此类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全面履行原则。

▶案例一

李某为女儿购买了某英语培训机构为期两年的外教面授课程,在销售人员即将涨价的鼓动下,一次性支付3万元至工作人员个人微信账户,未索要正式发票。仅半年后,该机构因无力支付场地租金被锁门,随后彻底跑路”。李某通过诉讼维权时,虽缺乏正规缴费凭证,但凭借培训协议、课时系统截图和维权视频等间接证据,最终获得法院支持,判决解除合同并退还费用。此案揭示了预付费模式的高风险性,也展示了在证据不完整情况下的维权可能性。

▶案例二
王某为使女儿成为童星,在某艺术机构支付高额包装费,承诺提供才艺培训、宣传制作及演出机会。后因疫情原因,机构单方面将线下课程转为线上,且海外比赛因签证问题未能成行。王某认为线上教学无法达到艺术培训效果,起诉要求退费。法院认定,培训机构无权单方变更合同约定的培训形式,特别是在艺术类培训中,线下教学往往构成合同核心内容,最终调解退还部分费用。此案凸显了培训形式变更引发的法律问题。
▶案例三
李某之子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围棋兴趣班,承诺保证晋级,费用转账至园长个人账户,未签订书面合同。后幼儿园关停,发现晋级证书为几家机构自行颁发,非全国认可。法院判决幼儿园承担退款责任,因其未披露与兴趣班实际经营人的挂靠关系,使家长有理由相信与幼儿园存在合同关系。此案警示家长警惕无资质草台班子保过噱头。

这些案例反映了教育机构跑路或经营不善的常见模式:以优惠诱导囤课、虚假承诺培训效果、挂靠正规机构经营、单方变更服务内容等。从法律角度看,这些行为涉及合同违约、欺诈甚至刑事犯罪,家长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维权策略。同时,这些案例也表明,即使证据存在瑕疵,通过法律途径仍有可能挽回部分损失,关键在于采取及时、恰当的维权措施。

维权前的关键准备:证据收集与财产保全

证据收集

当家长发现教育机构存在跑路迹象或已经关闭时,迅速而全面的证据收集是后续所有维权行动的基础。在法律实践中,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一原则尤为凸显,缺乏充分证据支持的诉讼请求很难获得法院认可。家长应当系统性地收集和整理能够证明与教育机构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已支付费用及剩余课时的各类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将在协商、投诉、诉讼等各个维权阶段发挥关键作用。

1.合同与付款凭证构成了维权证据体系的核心。

家长应第一时间找到与教育机构签订的正式培训合同,仔细审阅其中关于课程内容、费用、退费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若合同丢失,可尝试联系其他家长获取副本或向教育机构注册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查询备案合同。同时,付款凭证也至关重要,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微信支付截图、POS机刷卡小票、收据或发票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向个人账户而非机构对公账户支付的款项,往往增加维权难度,如案例一中李某将3万元转至销售人员个人微信,虽最终胜诉但过程更为曲折。理想情况下,付款凭证应显示收款方名称与教育机构营业执照一致,金额与合同约定相符,并注明款项用途为培训费

2.课程履行情况的证据同样不可或缺

这类证据主要用于证明机构未按约提供服务的事实及剩余课时价值。具体可包括:机构使用的课程管理系统截图(显示剩余课时)、上课签到记录、教师与家长的沟通记录(如微信、短信、邮件中确认的停课通知)、现场关闭的照片或视频等。在案例三中,家长通过幼儿园发放的兴趣班课程表证明了合同关系的存在。对于线上课程,还应保存课程链接、登录记录、课程视频等电子数据。考虑到电子证据易灭失,家长应及时通过公证或区块链存证等方式固定证据。

3.沟通与维权记录往往被忽视却具有重要补充价值。

包括与机构工作人员的协商录音、退费要求的书面材料(如律师函、投诉信等)、其他家长的证言、媒体报道等。在案例一中,家长拍摄的维权视频和课时系统截图成为法院认定事实的关键补充证据。尤其在群体性纠纷中,家长间的联合维权和证据共享能够显著提高维权效率。

财产保全

当发现教育机构存在跑路风险但尚未完全关闭时,诉前财产保全是一项极具策略性的法律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4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这意味着家长可在正式起诉前,通过法院冻结机构的银行账户、查封其财产或设备,防止其转移资产导致胜诉后无财产可供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保全担保,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现金担保或实物抵押。保全担保金额一般不低于申请保全标的额的30%。实践中,考虑到教育机构跑路案件涉及金额通常不大,许多法院对群体性案件会适当降低担保要求。如杭州李某通过法院成功查封机构法人名下房产,迫使对方在3日内退还8万元学费,展示了财产保全的威慑力和实效性。

财产保全的时机把握至关重要。理想状态下,家长应在发现机构出现经营异常(如频繁更换老师、拖欠租金、大量家长集中退费等)但尚未完全停业时申请保全,此时机构账户中可能仍有资金。保全申请需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号、房产地址、车辆信息等,这些信息可通过合同中的缴费账户、机构公开信息或其他家长提供的线索获取。值得注意的是,若保全错误导致对方损失,申请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全申请应当基于合理怀疑和初步证据,避免滥用权利。

证据收集与财产保全构成了维权准备的两条腿,前者为法律主张提供事实基础,后者则为将来可能的赔偿提供财产保障。两者结合,能显著提高家长在后续正式维权中的谈判地位和胜诉可能性。特别是在群体性跑路事件中,及早组织起来共同采取保全行动,往往能有效遏制机构负责人的资产转移行为,为后续维权创造有利条件。

法律维权途径选择与诉讼策略

当教育机构跑路的事实已经明确,家长面临着多种法律救济途径的选择。每种途径各有特点和适用条件,合理的选择与组合能够显著提高维权效率和成功率。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家长可以采取协商解决、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和刑事报案等不同方式,这些途径并非互斥,而是可以并行或依次采用,形成多层次的维权策略。

1.协商解决是最为便捷和经济的首选方式,尤其适用于机构暂时性经营困难而非恶意跑路的情况。

家长可以尝试与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股东直接沟通,要求退还剩余学费。协商过程中应注意策略:一是要形成家长集体行动,增强谈判力量;二是要提出合理退费方案,如按剩余课时比例退款或转让至其他合作机构;三是要在协商同时继续收集固定证据,防止协商破裂后证据灭失。协商成功的案例虽不多见,但一旦达成协议,家长应要求机构签署书面退费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和方式,并可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2.行政投诉与举报是协商无果后的重要补充手段。

家长可向多个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机构的不诚信经营行为;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其违规办学或超范围经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其虚假宣传或合同欺诈;向税务部门举报其偷税漏税(如大量使用个人账户收款)。这些行政措施虽不能直接责令机构退款,但可能促使行政机关对机构展开调查,施加压力,甚至吊销其办学许可。在某些案例中,行政部门的介入会促使机构负责人出面解决问题。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培训机构职业闭店人的新型逃债方式,市场监管总局已出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规制,家长可据此举报机构的恶意注销行为。

3.当非诉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时,民事诉讼成为最为主要和有效的法律武器。

家长作为原告,需要准备民事起诉状,列明诉讼请求(通常为解除合同、退还剩余费用及赔偿利息损失)、事实与理由,并附上前期收集的全部证据材料。

诉讼中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策略性问题:一是被告主体的确定,应尽可能起诉机构和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尤其在股东未实缴出资或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情况下,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二是诉讼请求的合理计算,剩余学费通常按合同约定的课时单价乘以未上课时数,若无明确约定,则可主张按总费用平摊至总课时计算;三是诉讼时效的把握,一般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

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即培训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跨地区的连锁机构,家长可在合同履行地起诉,降低维权成本。诉讼程序包括立案、证据交换、开庭审理和判决等环节,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

此外,202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该《解释》适用于施行日后成立的预付式消费合同。教育机构“卷款跑路”是预付式消费领域的常见问题,对消费者权益和消费信心损害较大。若教育机构“卷款跑路”行为构成欺诈,家长可依法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既能震慑和遏制“卷款跑路”等违法行为,也能鼓励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解释》第23条吸纳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第4条内容,明确规定:当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未按约定兑付商品或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退款申请,且行为构成欺诈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4.在机构跑路案件中,刑事报案是一项常被忽视但可能效果显著的维权途径。

当机构存在明显的欺诈故意,如收取学费后迅速转移资产、伪造资质、虚构师资等,其行为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家长可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提供初步犯罪证据。一旦刑事立案,公安机关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往往能迫使责任人出面解决问题。如上海某早教机构虚构教师资历收取百万学费后跑路,6名家长联合报案后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立案追赃。刑事程序的优势在于取证力度大、追赃效果好,但立案标准较高,需要提供一定证据证明非法占有目的。

综上所述,维权途径的选择应当基于个案情况综合考量:机构是否存续、负责人是否可联系、涉及金额大小、证据充分程度等。通常情况下,建议家长先尝试协商与投诉,同时准备诉讼材料;若发现机构有诈骗嫌疑,则应及时报案;无论采取何种途径,证据保全和财产控制都是成功维权的关键基础。多种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能够最大程度地提高追回学费的可能性。

结语

教育机构“卷钱跑路”不仅是经济纠纷,更关乎每个家庭的信任与权益。家长在维权路上需保持理性、积极行动,充分利用法律工具捍卫自身权益。证据收集是维权基石,财产保全是关键防线,而协商、投诉、诉讼、报案等多元途径的灵活运用,则是突破困局的有力武器。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及时行动、联合维权、注重细节,才能在复杂的维权环境中抢占先机。

希望本文提供的策略与案例,能为家长们照亮维权之路。更重要的是,未来选择教育机构时,务必增强风险意识——核查资质、签订规范合同、拒绝大额预付费,从源头规避潜在陷阱。维权之路或许艰辛,但法律始终是守护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愿每一位家长都能通过合法途径追回损失,也愿行业监管日益完善,让教育回归本质,不再成为“卷钱”的温床。

文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小组

文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小组自2022年4月由文康律师事务所发起成立以来,已吸引了近40位来自济南、青岛、烟台、日照、济宁、潍坊、临沂、东营、德州、滨州、威海、泰安等地的文康律师参与,形成了一个跨专业、跨地域的公益组织。该小组不断探索创新,充分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和社会实际情况,构建了预防、引导、纠正和救助相结合的法律服务模式。通过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开展普法宣讲、化解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和进行慈善捐助等多种形式,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同时,小组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等展开合作,致力于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序推进公益普法等各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希望在青岛、山东乃至全国范围内,为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贡献文康力量,做好儿童守护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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