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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海中的常见知识产权风险及应对措施

2025-11-27
知识产权 企业出海中的常见知识产权风险及应对措施
作者 张政国
作者: 张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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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地缘政治日趋复杂、全球化竞争进入深水区的当下,“不出海便出局”已成为众多中国企业的普遍共识,无论是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还是响应国家战略号召,越来越多企业带着技术、产品与产业链优势主动参与全球竞争,众所周知,较多企业的竞争核心在于其知识产权,但由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限制与国际规则的复杂性,如果没有提前做好分析预案,可能企业会遭遇“暗礁”。本文结合最新行业数据与典型案例,拆解出海浪潮下的知识产权风险与破局之道。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必然选择与全球化实践
近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企业的竞争面临的压力普遍增加,特别是今年以来个别国家对我国实施的“升级版关税围追堵截”,导致企业主动或者被动“出海布局”。所以,从该层面讲,“不出海便出局”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当前激烈市场竞争状态下的真实写照。国内市场同质化竞争加剧,叠加全球市场的增量机遇与政策红利,推动部分企业“走出去”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形成全产业链全球化布局的鲜明趋势。

从内部动力看,“不出海”意味着可能丧失部分增长空间与生存主动权。工信部数据显示,我国已累计培育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1.76万家[1],这些企业在AI、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领域形成技术优势,但国内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家电、手机等行业头部企业国内市场份额已逼近天花板,中小企业更是面临“产能过剩+利润微薄”的双重挤压。更值得关注的是,企业“走出去”的形式日益多元,从早期的产品出口,逐步拓展到海外建厂、技术输出、跨国并购、产业链协同布局等深层次合作。

从外部机遇与政策支持看,国家“走出去”战略为企业出海搭建了“快车道”,让“出海”不再是单个企业孤军奋战。我国不断完善境外投资法律框架,“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更打开了广阔市场,形成从东南亚工业园到拉美清洁能源站的全球化布局。此外,中国贸促会组织的“千团出海”行动,2024年累计组织2249批次团组赴102个国家和地区考察洽谈[2],为企业搭建了直面海外市场的桥梁,让“不出海便出局”的企业有了更坚实的出海支撑。
企业出海路上的知识产权“暗礁”

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核心资产和竞争力,其风险贯穿企业出海的全链条,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权利的风险在不同市场、行业、场景中呈现差异化特征,稍有不慎便可能导致“赢了订单、丢了市场”的困境,让“出海破局”沦为“出海碰壁”。本文从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别逐个分析如下:

(一)专利领域的潜在风险

专利作为企业“以公开换保护”的核心竞争力,在企业出海环节是绕不开的“生死关”,处理不慎轻则可能让企业前期投入“打水漂”,重则直接阻断海外市场通路。对出海企业而言,专利风险早已不是“概率事件”,而是贯穿市场拓展全流程的高频挑战。

最常见的是专利侵权风险,企业产品在步入海外市场过程中,不少企业因未做足FTO(专利自由实施)检索,产品无意中落入目标市场的专利保护范围,尤其外观设计、供应链配套技术侵权频发,面临高额许可费或禁售威胁。更易被忽视的是专利布局缺失风险,很多企业产品先出海、专利后申请,或关键市场完全无专利覆盖,导致核心技术被肆意抄袭,却因缺乏维权依据而只能“独吞后果”。

其次,诉讼与合规风险同样棘手,以美国为例,“337调查”、海外多法域同步诉讼等手段,可能直接让企业产品被排除出目标市场,“专利流氓”(NPE)的恶意诉讼敲诈,更是中小企业的噩梦,如果不提前进行预防和妥善处理,后期可能陷入不断应诉的恶性循环中,导致企业疲于应对,丧失了黄金发展期,且应诉成本往往远超预期,直接导致企业失去利润空间。

此外,由于专利的地域性限制,不同国家专利制度差异大,即便提前布局申请了专利,部分海外专利还可能因不符合当地标准存在被宣告无效的高度可能,而且叠加技术合作中的泄露、核心人才离职导致的专利流失、专利权属争议等问题,进一步放大了企业在海外运营的风险。

(二)商标领域的潜在风险

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海外身份证”,在企业出海环境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旦出现商品侵权风险,不仅会让品牌形象受损,更可能直接阻断市场通路,甚至付出巨额代价。商标风险的隐蔽性与破坏性并存,是很多企业出海路上的“拦路虎”。

最典型也最棘手的是恶意抢注风险。不少企业急于拓展海外市场,先推产品再注册商标,却被投机者或竞争对手“捷足先登”,即出现了“李鬼打李逵”的现象,以近期发生的瑞幸咖啡商标案为例[3],瑞幸咖啡进军泰国时,当地50R集团抢先注册了“瑞幸咖啡”相关商标,不仅开设外观高度相似的门店混淆消费者,还反过来反诉瑞幸不正当竞争,索要高额赔偿。这场维权拉锯战持续了3年,瑞幸投入超1200万元维权成本,还错失了泰国市场的黄金拓展期,最终虽胜诉,却已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这种“注册-仿冒-勒索”的套路,在东南亚、欧美等多个市场屡见不鲜,很多中小企业因无力承担维权成本,只能被迫放弃已有市场。

其次,商标近似与混淆风险也高频爆发。部分企业在海外注册的商标,与当地已有商标在读音、字形或含义上高度相似,即便并非故意,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面临产品下架、罚款甚至禁售。还有些侵权者会使用“近似标识”打擦边球,比如将“POP MART”改成“PQP MART”“POR MART”[4],既蹭了品牌流量,又规避了直接侵权,让企业维权难度大增,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加了维权的成本。

另外,商标布局不全与使用不当也会埋下隐患。有些企业只在核心品类注册,却忽视了上下游关联品类,给竞争对手留下可乘之机;还有企业在不同国家注册的商标样式、类别不一致,或在使用中随意修改商标标识,导致商标权利不稳定,甚至被宣告无效。加之不同国家商标注册规则差异巨大,有的采用“先申请原则”,有的强调“使用在先”,若不提前了解当地法律,很容易因程序不当导致注册失败或权利失效。

(三)版权领域的潜在风险

企业出海路上,版权(此处指著作权,下同)作为品牌创意与核心成果的“保护伞”,其风险往往比想象中更隐蔽、更具破坏性。从产品包装设计、宣传文案到软件代码、文创IP,只要涉及原创内容,就可能遭遇版权侵权,一旦疏忽,不仅创意成果被无偿盗用,还可能反过来陷入侵权纠纷,影响市场拓展节奏。

最常见的便是创意抄袭与复制风险。很多企业的核心产品设计、品牌视觉元素、宣传视频等,在海外市场被直接抄袭或“换皮”使用。就像泡泡玛特的LABUBU IP,其标志性的3D造型、盲盒包装图案被跨境卖家擅自复制,甚至通过盗版3D模型打印售卖,侵权产品遍布电商平台与线下门店,既分流了正版销量,又损害了品牌形象[5]。这种抄袭不仅限于实体产品,数字内容更是重灾区——软件代码被破解盗用、官网文案被直接搬运、营销海报被修改后二次传播,这些行为都构成了版权侵权,却因跨境取证难度大,往往难以被及时制止。

其次,考虑到不同国家版权申请注册及维权保护标准差异大,跨境维权更是难上加难,在常用的“接触+实质性相似-合法来源”判断公式中,“实质性相似”判定口径不一,且跨境取证要跨越语言、法律障碍,流程繁琐且成本高昂,很多中小企业因举证难或无力承担费用,只能放弃维权。

此外,版权布局滞后与使用不当也易踩坑,不少企业仅在国内登记版权,海外未备案导致权利不被认可,与海外服务商合作时未明确版权归属,或误用“网络免费素材”,后续出现纠纷时难以界定权利主体,最终可能“为他人做嫁衣”。

(四)商业秘密领域潜在风险

企业出海过程中,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内商业秘密(如核心工艺、配方、客户名单、研发数据等)面临多重隐形风险,合作环节中,存在未签订明确保密协议即披露较为敏感信息,可能被境外合作伙伴恶意盗用或抢注专利;企业内部人员流动中,涉密资料管理松散,核心员工离职时带走商业秘密频发。

此外,商业秘密与前述知识产权不同,由于其保密的特殊性,各国普遍采用不公开不颁发权属证书的方式保护,要想保护商业秘密首先需要证明其存在,而不同国家对商业秘密的定义与保护标准差异,更让跨国维权陷入举证难、执行难的困境。

这些风险一旦爆发,往往导致企业多年积累的竞争优势不可逆流失,对企业而言,商业秘密保护没有事后补救的余地,唯有在出海前将保密措施前置,覆盖合作协议、人员管理、技术防护等全链条,才能守住核心资产,避免在全球化竞争中因秘密泄露而陷入被动。

(五)复合型知识产权领域潜在风险

企业出海的运营场景中,知识产权风险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合型挑战——专利、商标、版权侵权可能同时爆发,从产品流通到市场落地的每个环节都可能暗藏“雷区”,稍有疏忽就可能让海外布局陷入停滞,这一点在诸多企业的出海实践中已得到深刻印证。

跨境电商平台是风险高发地,也是复合型侵权的重灾区。很多企业的产品刚上架海外电商平台,就可能遭遇“全方位模仿”:不仅商标被改成近似标识,产品外观设计还落入他人专利保护范围,甚至宣传文案、包装插画等版权内容也被直接搬运[6]。这种“商标蹭流量+专利踩红线+版权抄创意”的复合型侵权,既分流了正版销量,又因平台规则差异和跨境取证难度大,让企业维权陷入“投诉难、处理慢”的困境,不少企业还会因侵权投诉被平台下架产品、冻结账户,前期运营投入血本无归。

海外展会的突发风险同样不容小觑,如2007年德国CeBIT展上,12家中国电子企业因未缴纳MP3标准专利费,展品被海关当场没收[7],不仅涉及专利侵权,部分企业的参展标识还因未在当地注册商标,涉嫌商标侵权,一场展会让多年筹备的海外推广计划化为泡影。这类展会场景的风险往往具有突发性,竞争对手或专利运营公司可能直接申请临时禁令,一旦认定侵权,展品会被没收、展台被查封,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更会损害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声誉,后续市场拓展难度陡增。

此外,海外合作与供应链运营中,复合型风险也容易集中爆发。比如与海外代工厂合作时,若未明确约定专利技术的使用范围、商标标识的规范要求,以及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版权素材归属,可能出现代工厂擅自超范围生产、使用近似商标,或盗用核心生产工艺(专利)、复制产品设计(版权)另行销售的情况。这种从供应链端爆发的侵权,往往会形成“上游侵权+下游连带责任”的链条,让企业不仅要应对侵权投诉,还要承担市场份额流失、品牌信任度下降的双重损失。
构建海外知识产权“安全网”

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需针对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权利建立“事前布局、事中防控、事后维权”的闭环体系,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让企业“出海”之路走得更稳、更远。

(一)事前精密布局,筑牢基础防线

为防止出现安全风险,一般情况下知识产权布局应早于产品出海,实现“权利跟着市场走”,从源头规避风险。

1.精准开展全球确权

专利:借助《专利合作条约》(PCT)快速布局核心技术专利,区分欧美发达市场及其他新兴市场,重点布局各市场所需的专利类型;提前开展FTO自由实施调查,尤其在专利密集行业,避免产品落入他人专利保护范围。

商标:优先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国际注册,覆盖目标市场及潜在拓展区域,甚至对未计划即时进入的市场提前布局,避免“市场未动、商标先失”。关注拟进入海外市场当地商标审查标准,避免因文化差异导致注册失败,同时建议采取多类别注册,防范跨类别抢注风险。

版权:首先将核心软件、设计图纸、包装文案等在目标国完成版权登记,开源软件使用前严格审核合规协议,避免违规使用;对IP形象等核心版权资产,同步申请商标保护,形成“商标+版权”双重屏障。

商业秘密:明确商业秘密范围,对技术配方、客户数据等进行分级管理,与核心员工、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尽可能做好保密措施,约定泄密赔偿条款,加强重点人员的管理约束。

2.做好风险前置评估

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员提前分析目标市场,加强理解当地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则、诉讼动态,形成初步风险评估报告,对科技型、战略储备型等高风险行业,提前制定技术规避方案,如确实无法规避,也可考虑主动联系权利人寻求许可,共同经营当地市场。

(二)事中动态监测,化解潜在风险

运营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是规避纠纷的关键,让风险“看得见、防得住”,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始终让风险处于可防可控状态,避免重大意外事件发生。

1.强化全链条合规审查

考虑建立供应商知识产权备案制度,要求提供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及不侵权承诺等,代工业务中严格审核境外客户的知识产权合法性,防止自身被牵连进侵权纠纷。合作过程中,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约定好专利、版权归属,对于重点人员,如海外子公司核心员工等,建议劳动合同中嵌入商业秘密保护条款,约定竞业限制。

2.建立动态预警机制

借助地方知识产权部门的预警服务,实时跟踪目标市场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诉讼动态,尤其关注批量抢注主体的异常行为;跨境电商运营中,定期监测平台侵权投诉信息,及时处理潜在风险;对商业秘密采取访问权限管控等技术防护措施。

3.用好政策工具与保险托底

针对高度可能产生知识产权风险的海外市场,可以考虑通过购买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等,提前做到风险规避和转移,近期各省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指定助力企业出海政策,如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指导推动南昌市两家企业,分别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签订海外知识产权侵权保险合同,主要针对企业在海外遭受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可给予提供法律费用补偿、经济赔偿等保障服务。[8]

(三)事后专业应对,降低纠纷损失

如企业在海外布局发展过程中,遭遇知识产权纠纷需快速响应,整合资源高效维权,将损失降到最低。

1.借力国内专业力量

委托国内与目标市场双重律师及时介入,发挥海内外专业律师的价值,协助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把握黄金时间窗口,提高维权成功率。

2.善用多元纠纷解决方式

根据实际案件情况,可以考虑和解、调解及诉讼等方式应对,比如一半以上的337调查以和解告终,对非专利实施方(NPE)发起的诉讼,很多通过商业谈判达成合理许可协议,而对于商标抢注纠纷可通过异议、无效等程序维权。

3.依托政府与平台支持

企业在海外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可及时向地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求助,获取维权援助与专家指导;企业间尤其是同一领域企业可以形成维权联盟,实现案例共享、集体应诉,分摊维权成本;跨境电商平台纠纷可借助平台投诉绿色通道,提交权利证明快速处理。

结语

“不出海便出局”的时代背景下,海外市场既是企业的“增长蓝海”,也是知识产权风险的“考验场”。从国内知名品牌海外布局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纠纷来看,广大企业积极应对、无须畏惧,必要时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已是共识;在全球化布局中,企业唯有将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深度融入“走出去”顶层设计,既做好事前布局的“加法”,又做好风险防控的“减法”,才能在海外市场行稳致远,真正实现“出海破局”而非“出海出局”。

【注释】
1. 参见《人民日报》( 2025年11月17日 01 版),网址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48986584283487822&wfr=spider&for=pc
2. 参见《中国贸促会:多举措支持企业出海,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网址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555058501886804514/?upstream_biz=doubao&source=m_redirect
3. 参见《海闻聚焦丨海外商标抢注现象及中国企业防范措施》,发表于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公众号,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2gwcUSk8ZZBQMWrZRVVbqA
4. 参见《“PQPMART”?“PORMART”?3714个山寨LABUBU“闯关”》,发表于网易新闻,网址https://www.163.com/dy/article/K2VQSOQS0550HO04.html
5. 参见《LABUBU遇跨境侵权挑战,泡泡玛特在美起诉189家电商卖家》,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tML0jmI0IMPEZZaH2jf4Jg
6. 参见知产力《中国企业出海的知识产权风险和防控策略》,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RzvgWJm19SA9rs1aQz67QA
7. 参见《企业走出去:有多少规则你还不懂》,载于经济参考报,网址http://jjckb.xinhuanet.com/jcsj/2007-04/16/content_45748.htm
8. 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网址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0/15/art_57_202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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