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从《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看律师团队争议解决能力的再提升

2023-08-01
企业合规 从《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看律师团队争议解决能力的再提升
作者 王英 ,殷启峰
作者: 王英 ,殷启峰
转发

2023年6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文康殷启峰律师团队在上期中解读了管理办法,讨论了《从<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看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的术与道》,本期我们将通过研读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探讨律师团队争议解决能力的再提升。

央企的法治人才与律师的执业空间


1.法务团队的发展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国法治环境日趋改善,2021年,国资委披露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重要子企业设置比例超过90%,法务人员达到3.2万人,比2015年增长60%,专业化率超过80%,“内心忠诚于企业、能力聚焦于专业”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蓬勃发展。


以某央企法务团队的高速发展为例,企业已经通过高起点统招、多渠道选聘、强化绩效考核等方式,建立了超过600人的超强法律战队。建工领域的央企客户先后从单一工程款清收模式发展为诉讼案件管理、合同风险管理、项目全程风控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2023年8月1日施行的《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强调:“中央企业应当建立案件管理人才选拔培养机制,鼓励法务人员参与或者直接代理案件,持续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水平”。中央企业基于法务人员最了解公司管理、最方便维护公司利益的考量,鼓励推动法务人员自行代理案件,在促进法务团队业务提升的同时,也减少了外聘律所的费用开支。在目前的市场形势下,中央企业的常规案件已经没有外聘律所代理的必要性,但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仍然希望和外聘律所进行合作,借助外脑,优势互补,化解项目风险,加快债权回收。


2.律所受聘的难度


在央企外聘律所需求大幅度降低的情况下,律所受聘央企案件代理的难度也在不断提高。《管理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完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制度,科学确定选聘方式,明确选聘条件、流程等,确保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中央企业通常在入库的合作商中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律师事务所及代理团队。青岛平台公司的入库律所一般在20家左右,当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需要选聘律师时,再对其中的5-10家律所完成招投标程序,选定需要委托的律所。


央企客户在招投标程序中重点关注的因素包括律所的平台优势、团队的资源优势、代理律师的专业优势。企业一般会组成招投标小组对代理团队进行多维度的评价,评价的方式包括对律所综合实力的考察,对团队过往业绩的核查,以及对代理律师专业能力的审查。在多家律所综合实力符合案件代理要求的情况下,企业再重点对各家律所制作的诉讼代理方案进行比选审核,在筛选到少数几家目标律所后,最后进行律师费的协商和确定。因此,央企案件的代理,需要律师团队整合专业、资源、平台优势,三位一体共同发力,才有可能顺利完成案件的承接。


除了律所的选聘机制外,《管理办法》还对律所的解聘机制作出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建立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评价机制,根据专业能力、服务质量、工作效果、资信状况等进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的及时调整。”日前,青岛的平台公司之一国信集团就发布了《供应商合作规则指引(试行)》,形成了一套供应商准入、合作、评价和退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因此,律所在承接案件后,律师团队需要与企业的法务团队同心同行,竭尽所能为企业规避风险、创造价值,才有机会与客户相互赋能,共同成长。

律师的高效赋能与法务的相互成就


《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律师团队代理央企案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需要不断思考如何进一步提升律师争议解决的能力,如何发挥律师团队的优势与法务团队优势互补,如何挖掘律所资源与客户并肩作战,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战略伙伴。


1.管理协同,内外联动


《管理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在处理案件时要进行内部的管理协同,第九条规定:“ 中央企业业务和职能部门应当及时与法务管理部门沟通可能引发案件的有关情况,配合开展证据收集、案情分析、法律论证、案件执行等工作,针对案件反映的管理问题完善相关制度,改进工作机制,推动以案促管。”法务团队作为公司的管理部门,熟悉公司的组织架构、经营模式、决策体系,能够组织案涉相关部门进行案件的背景调查与事实梳理,并且可以将业务内容呈现为法律内容,与律师团队进行对接。律师团队借助法务团队的管理优势,必须快速锁定案件的基本事实,梳理问题落实清单、证据收集清单以及法律研究清单,制定案件的诉讼策略和推进计划。除此之外,律师团队更大的优势在于利用丰富的庭审经验,站在裁判者的角度对证据收集、案情分析、法律论证给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再通过庭审呈现说服裁判者。


 《管理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在处理案件时要进行外部联动,第三十条规定:“中央企业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有效整合内外部资源,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切实强化对重大事项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各项要求。” 中央企业委托律所代理案件,希望利用律所这一外部资源实现案件纠纷的化解,看重的是律师的专业优势和律所的资源优势。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企业的法务团队需要对律师团队的业务办理进行监督,及时把握案件走向。因此,律师团队在案件的承办过程中,应当根据案件的推进计划,及时地将案件各节点的阶段成果、有关风险及解决方案向法务团队进行汇报,群策群力做好案件推进工作。在去年一个央企二审案件的推进中,我们的律师团队与客户的法务团队针对案涉五大争议焦点,深度研究了当地各级法院及案件承办法官的裁判观点,通过分工代理不同被告,进行模拟法庭演练等方式,实现了律师团队与法务团队的精准配合,有效地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2.勤勉尽责,提质增效


《管理办法》对中央企业对案件的反映速度做出明确规定:“中央企业发生案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全面调查了解案情,做好法律分析、证据收集等工作,规范参加庭审活动,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快速反映、勤勉尽责是律师执业的基本要求,律师对案件的反映速度直接决定了案件的处理难度和回款速度,其中以保全措施的启动时间最为明显。例如,在去年疫情之下,某央企客户需要委托本地律所对外地的建设单位起诉索要工程款,要求第一时间完成对建设单位的财产保全。我们的律师团队通过总分所之间的内部协作和高效融合,短时间冻结对方10个银行账户,历时1个月通过多轮谈判达成和解,实现年前为客户回款8000余万元的商业目标,短平快地化解了纠纷,维护了客户的利益。律师团队唯有快速反映、勤勉尽责、整合资源才有可能为客户创造价值。


《管理办法》对中央企业对案件的处理效率作出明确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历史遗留案件处理,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动态跟踪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案件加快解决。”中央企业对存量案件会定期进行通报,明晰职责,压实各级管理责任,加快案件的结案时效,包括快审、快鉴、快判、快执、快结。因此,律师团队需要快速、精准地完成对复杂案件事实的梳理及众多焦点问题的研判,同时做好法官的助手,帮助法官尽快完成案件的梳理和研究。法官只有在案件事实梳理清楚的情况下,才能就分歧的案件焦点进行事实判断和法律适用。建工案件,需要进行鉴定的可以鉴定先行,缩短案件的处理时间。在有了初步的鉴定意见后,适时达成案件和解,完成纠纷的快速处理。


3.法商思维,化解纠纷


律师代理案件的基本目标包括为客户减少损失或者增加债权回收,而根本目标应该是为客户化解纠纷,维护企业商誉。诉讼只是化解纠纷的手段之一或者是战术安排之一。复杂的纠纷处理需要律师具有法商思维,站在政治、市场、企业的高度,谋划不同的破局之路,整合更多的资源去平衡客户的当下利益,实现客户的远期利益。我们在代理总包单位应诉劳务纠纷的系列案件中,通过不同的方案设计,实现了过往三年无一败诉的案件效果,不断努力践行化解案件纠纷,维护客户商誉的合作理念。


律师或律师团队建立法商思维需要具有复合型知识,法律知识只是律师的立业之本,律师团队兼具财税知识、商业知识,并且深谙行业知识,才是为客户解决纠纷应有的知识储备。在知识储备的基础上,律师团队要全方位地了解服务的企业,包括企业规则、商业模式、盈利来源、经营痛点、发展瓶颈、风险管理等等。法为商用,商以法谋,律师团队运用法商思维为企业化解纠纷,创造价值,才能为客户赋能,与客户相伴成长,成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战略伙伴。

以案促管机制要求与律师团队能力提升


1.以案促管机制要求


《管理办法》在多个条款中强调中央企业应建立健全以案促管机制,及时发现案件反映的管理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提质增效、稳健发展,其中包括案件启动时,法务管理部门负责拟订案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案件应对,对案件反映的管理问题提出完善建议;以及案件结案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梳理案件管理经验,查找经营管理薄弱环节,通过法律意见书、建议函等形式,指导有关部门或者所属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中央企业的法务团队非常重视案件的经验总结,定期会以案件总结会、体系内的管理风控讲座、同行业的对标交流、外聘专家培训,反哺项目的履约管理,提升企业合规运营水准。《管理办法》中所提出的中央企业通过法律意见书、建议函等形式,指导有关部门或者所属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应当成为律师团队案件代理工作的价值延伸,并且与法务团队的管理优势相结合,共同完成以案促管机制要求。因此,以案促管机制的建立要求律师团队重新定义我们的结案标准,结案不仅仅是帮助客户完成债权的回收,实现客户的商业价值;还需要从律师的角度,帮助客户分析案件办理过程中暴露的经营管理问题,制作企业风控合规报告,给出管理建议,实现客户的管理价值。


2.律师团队能力提升


《管理办法》是为了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所制定,其中规定了案件管理的奖惩机制以及追责机制。《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律师团队争议解决能力的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律师团队要统一思想意识,包括严守边界意识、底线意识,绝不触碰法律的高压线,确保政治正确、法律合规、商业有效,坚持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在业务领域,团队律师要持续保持学习热情和研究热情,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自己的作品精心塑造,综合业务、法务、商务、税务多种路径,运用法商思维,竭尽全力、竭尽所能地去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管理领域,建工团队律师继续践行以案促管机制,定期走到项目一线,与各分公司、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管理部门宣讲案件中提炼的法律风险和项目管理措施,互动交流项目一线中发现的管理问题,与客户共同提升行业合规意识和项目管控能力,为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律师力量。与此同时,律师团队内部要不断加强业务、管理的复盘内容,包括对法务团队经验的总结和学习,不断提升我们自己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律师团队争议解决能力的综合提升,才标志着一个案件的办理完成,才能真正的结案收官。

殷启峰

高级合伙人

yinqifeng@wincon.cn


• ENR/建筑时报“中国最值得推荐的60名工程建设专业律师”
• 山东省律协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 青岛市律协房地产委员会主任
• 青岛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
• 青岛、威海、石家庄仲裁委仲裁员
• 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务合作导师
• 中国海洋大学双百计划特聘专家老师

• 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生联合导师

殷启峰律师是文康律师事务所主要创始合伙人,现任事务所监事会主席,高级合伙人,拥有超过二十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业务专长包括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融资等法律事务,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项目开发、投资融资、项目并购、资产处置的非诉业务,擅长整合法律、财税、管理等资源,为项目开发和工程建设提供全程法律顾问服务。 

王英

高级合伙人

wangying@wincon.cn


王英律师专注于房地产、建设工程及公司法律事务,曾在大型国有企业长期负责法律事务,执业以来为数十家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擅长代理工程款追索、工期索赔、质量索赔、小业主群诉等复杂诉讼案件。获评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司法局先进个人等荣誉,ENR/建筑时报“中国最值得推荐的30家工程法律专业律师事务所(团队)”核心成员。

专栏文章

显示更多